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宁德师范学院,市属中小学、特教学校:
根据《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宁委办发〔2017〕22号)、《宁德市选拔引进基础教育人才操作细则》(宁教人〔2018〕13号),现就我市第四批基础教育人才引进备案及待遇申报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申报对象
备案对象为2020年6月30日起全市教育系统新引进录用,符合宁委办发〔2017〕22号、宁教人〔2018〕13号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人员,引进录用时间以入编时间为准。备案对象可同时申请生活补助、首套房购房补助等待遇。
待遇申报对象包含申报确认第四批引进基础教育人才备案人员和已被确认为宁德市第一、二、三批引进基础教育人才申请购房补助的人员。
根据市人才领导小组研究,“未在宁德市辖区内工作过的人员”定义为“未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过的人员”,正式录用指的是进入体制内,列入编制管理的人员;属于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位于前1000名的国(境)外大学毕业生,且符合宁德市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有关条件的,均纳入紧缺急需专业人才范围。存在以上条件的人员可以溯及既往进行备案、申报,追溯期为2017年6月30日之后。宁德师范学院选拔引进教育科研类引进生和从事医学相关教学科研工作博士参照宁德市引进基础教育人才相关流程进行备案认定和待遇申报。
二、时间、流程要求
(一)引进备案。申报对象通过注册登录“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选择“人才项目申报”模块中的“宁德市第四批引进基础教育人才备案”项目,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所需材料,进行备案认定(同时申报生活补助)。
(二)待遇申报。引进基础教育人才生活补助申报,申报对象登录“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选择“人才项目申报”模块中的“宁德市第四批引进基础教育人才备案”项目,填写信息过程务必填写生活补助有关信息;首套房购房补助申报,申报对象需登录“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选择“人才项目申报”模块中的“宁德市引进基础教育人才首套房购房补助”项目,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所需材料,进行首套房购房补助申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属学校按照宁教人〔2018〕13号的具体操作细则,负责线上审核本地本单位备案及待遇申报人员信息,同时,4月23日前汇总将《宁德市选拔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备案表》(一人一式四份)、《宁德市引进紧缺急需人才政策补贴申报表》(一人一式四份)、《宁德市选拔引进基础教育人才备案汇总表》(附件1,一式两份)、《宁德市选拔引进基础教育人才补贴申报花名册》(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含电子版)上报市教育局。
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审核汇总工作,按时间节点上报有关材料。工作中有任何问题,可与我局人事科联系,联系人:余淑芳,联系方式:2915660,电子邮箱:nd291565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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